11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

发布时间:2025-10-18 16:18   内容来源:中新网   阅读量:14690      

财政部15日公布,自2025年11月1日起,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。

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,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、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备案,经审核,予以备案。内蒙古自治区自2025年11月1日起,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。

根据财政部近日披露的信息,自2025年10月1日起,贵州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;自2025年9月1日起,吉林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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